巴东县慈善总会,经巴东县民政局批准登记,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全县性、专业性、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。
本会宗旨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遵守宪法、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发扬人道主义精神,筹募慈善款物,不断开展安老、扶幼、助学、济困等公益援助活动,积极促进社会公平、进步。
本会业务,筹募和管理符合本会宗旨的专项基金及各类慈善资金;接收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;依法开展社会募捐工作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老、助孤、帮残、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;参加扶贫工作。协助政府开展救灾 赈济工作,接收、分配通过本会捐赠的款物。参加和推动文化、教育、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事业;组织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。加强与各公益机构的联系,反映各界人士对慈善工作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为政府制定有关慈善事业的方针、政策和规章提供咨询意见;弘扬慈善文化,介绍慈善方法、经验,推进慈善事业不断发展。
2018年以来,本会及实施的相关慈善项目先后多次获得上级表彰。2023年省政府印发《关于颁发首届湖北慈善奖的决定》,授予80个对象首届“湖北慈善奖”,巴东县慈善总会获得优秀慈善组织奖,是全省唯一获得湖北慈善奖的县级慈善组织。
非限定项目,所募集的资金,由巴东县慈善总会根据需要用于开展安老、扶幼、助学、济困等公益援助活动。